律师文集

刘晓梅律师
刘晓梅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工业地产(股权转让)转让的法律问题

合同纠纷2017-05-09|人阅读
目前工业地产交易中,由于工业地产涉及的交易税费较高(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而股权转让的方式涉及的税费相对来说要低很多,因此越来越多的公司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工业地产。但是由于不专业的股权转让会产生诸多法律问题,为双方的交易埋下隐患,也是产生纠纷源泉。 一、目标公司的其他资产权属的法律问题 作为股权的转让方来说转让公司的目的仅仅是转让公司工业厂房,而不涉及其他资产(包括公司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但是,作为股权转让方来说,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即丧失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同时也丧失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权,也就是说目标公司所有的债权、固定资产、知识产权(公司的注册商标、专利等专有技术)均仍然归目标公司所享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来承担。而转让方在完成股权转让后,想将目标公司的其他固定资产带走,而受让方认为,既然是股权转让就应该包括目标公司所有的财产。 我们来看下面的一个案例:A公司(股东为B、C)在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拥有一幢价值4000万元的工业厂房,B、C通过股东会决议将上述工业地产转让,D公司拟购买上述工业厂房,由于上述工业地产直接买卖的方式A公司将缴纳500多万的税费,因此A公司的股东B、C提议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该工业厂房,同时愿意将交易价格降到3900万元,D公司欣然同意交易方案,双方表示本次交易中不涉及其他资产及公司的债务转让。在完成股权转让后,B、C依约归还了公司的债务及提走公司的其他设备,双方相安无事。过了数日B、C注册了新公司E,仍然生产以前的产品,无意中D公司发现E公司生产的产品为专利产品,而专利权人为A公司。于是A公司随即起诉E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很显然,在本案中E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虽然E公司在答辩时称该公司的股东B、C在转让A公司的股权时没有转让公司的专利,因此,该专利权应该归B、C所有,但是法院最终还是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E公司立即停止生产A公司的专利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B、C原以为是双方共赢的交易,最终以自己受到惨重损失为代价完成了这笔交易。 很显然在上述案例中,B、C没有明确股权与法人的财产各自独立,分属两个不同的主体。而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标的物是股东的股权,而非目标公司的法人财产。《公司法》第三条明文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上述案例中的专利权是完全属于A公司的财产,因此作为股东来说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是不能对公司债权、固定资产、知识产权作出相应约定,除非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之前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将会被视为无效的约定。 二、股权受让人法律风险 工业地产转让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操作,作为股权受让方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评估目标公司潜在的债权债务及商业风险,但是无论是再专业的律师,再专业的尽职调查,都不可避免的是在转让方在不实陈述的背后对外担保问题,这些担保责任无论怎样都会由目标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而作为只想购买工业地产的企业来说,在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后不得不对外承担法律风险,因此作为工业地产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转让,作为买受方来说应该合理的评估和认识股权转让带来的风险。 我们来看下面一个案例:A公司拟将自己的工业厂房以2600万转让给B公司,所有的交易税费均由B公司承担,上述交易在经过税务机关核税后,各项税费总计达到320万元,于是B公司随向A公司建议通过收购A公司的股权方式完成转让,A公司的股东接受了B公司的提议,双方顺利完成了交易。但是在一年后,C银行突然起诉A公司要求其承担D公司一笔1000万元的借款担保责任,此时D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最终法院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A公司不得不替D公司归还银行贷款。而白白为这笔交易多花1000万元。 因此,在工业地产买卖中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是确实可行的交易方案,首先可以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节约交易时间,但是作为股权转让的双方都应该审慎的对待股权转让,均应该聘请专业的人士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以确保把交易的风险降到最低。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船舶抵押担保问题
《海商法》中对担保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人对于抵押权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合同纠纷
人看过
船舶抵押担保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1996年12月12日法函[1996]176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法经(1996)88号“
#合同纠纷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
财政部2010年01月01日起,房产证满五年可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2010年01月01日起,房产证满五年可免征营业税,普通住宅未满五年的征收差额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未满五年的征收全额营业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住房
#合同纠纷
人看过
财政部2010年01月01日起,房产证满五年可免征营业税
双方未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金是否退还。
2010年3月29日,小郭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XX房产认购书》,小郭认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西安市XX区商品房一套,当日小郭即向开发商支付了
#合同纠纷
人看过
双方未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金是否退还。
买房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在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时,大家都听说过一个词儿,叫做“定金”,也都知道,如果卖房者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和“定金”谐音的还有一个词儿--“订金”,不但发音一样,
#合同纠纷
人看过
买房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