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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峰律师
周海峰律师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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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

离婚2019-03-04|人阅读
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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