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大家个脑筋急转弯:
吃东西的时候,吃到几条虫子最可怕?
答案是,半条……
这个脑筋急转弯其实有点年头了,不少人应该都听过。其实呀,不管是半条还是一条,只要吃饭的时候吃到虫子,那都是相当膈应人的,轻者食欲全无,重者甚至有上吐下泻的可能。
就在这个月,一名女子在XXX浦东机场店买了一块芝士蛋糕,回家后吃了一半,突然一只蛆从蛋糕里爬了出来。该女子是又恶心又气愤,马上联系店家讨要说法。
几天后,公司客服给出回应:“不清楚蛆从何来,从未发生类似事件,门店检测没有问题”。这一回应引起了热议,甚至有网友调侃“一不小心知道了咖世家蛋糕的独特配方”。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在发生类似事件之后,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作为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该保留好食物样品和就餐证明,如果在就餐后出现不良反应,还需要病历、门诊记录等医院证明。在获取相关证据之后,消费者可以与店家先行协商,如若协商未果,还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在这里我也得劝XXX店一句话:“对顾客的投诉你爱答不理,责任推卸的干干净净,迟早顾客把您拒之门外。老百姓认的是您的牌子,您的服务,您的诚信,倘若辜负了这份信任,那我们就只好敬而远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