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徐翔律师
徐翔律师
湖北-武汉
副主任律师

男性被强迫发生性行为,各个国家里,都定什么罪名

刑事辩护2020-05-05|人阅读

作者:武汉钟哲律师

最近接到一起,大一男生在军训期间,在寝室被隔壁寝室男生强暴(犯罪中止)的案件。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引起深思。男性的性自主权利,越来越需要被法律和社会所关注。

男性被强迫发生性行为,构成什么罪。

在美国,美国联邦司法系统在2012年1月,对强奸(forcible rape)的定义做出了扩大解释,把对男性的性侵犯也视为强奸的一种。每71名美国男性中就有一名曾经被MMR(Male-on-male rape)过,大致为总人口的1.4%。

作为判例法的国家,英国早在1975年就做出了第一例FMR的有罪判决。

在日本,强奸罪叫做强迫性交罪。

我国的宝岛台湾,把强奸罪叫做妨害性自主罪。将男性的保护,都包含其中。

在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在我国,并不构成强奸罪。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强制猥亵罪的侵害客体从“妇女”扩大到了能够包括男性的“他人”,因此强奸男性,可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定性为“猥亵”,所以也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并且,强奸男性,构成犯罪的根据年龄有不同的认定罪名:

1、强奸已满14周岁的男性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即构成强制猥亵罪,原本“猥亵”的定义仅仅只包括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他人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也只包括手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并没有涵盖性交,但是由于我国没有规定男性可以适用强奸罪,且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处于包含关系,也是程度轻重的关系,因此当男性被强奸时,可以适用 强制猥亵罪 的条款。2、强奸14周岁以下的男童对于已满14周岁的男性来说,14周岁以下的儿童其实也跟幼女一样是非常需要保护的对象,但同样由于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罪名,只能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罪来定罪量刑 。

因此,在我国,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强行侵犯男性的性自主权利,并造成后果的,也构成,刑事犯罪。在此也呼吁中国的男性,若被侵犯了性自主权的,利用法律,积极保护,自己的利益。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徐翔律师
您可以咨询徐翔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