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廖前胜律师
廖前胜律师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事实劳动关系终止行为违法,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2017-11-09|人阅读

员工事实劳动关系被终止

2007年9月1日,张某进入上海某控股集团公司(下称“某公司”)工作,担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双方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08年4月4日开始张某兼任某公司中环店副总经理。2009年4月26日某公司中环店停止营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续签,也未做变更,但张某仍在某公司处工作。

2010年6月4日、6月6日某公司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张某送达“关于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通知”,该通知载明,因某公司中环店停业,双方就新的工作岗位未协商一致,故“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0年6月21日起正式与您终止事实劳动关系(2010年6月8日至6月20日中的10天为公司安排的年休假)。”

2010年7月20日,张某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某公司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行为违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期间工资。

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本案的关键争议在于:1、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可以随时“终止”?2、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有什么特殊性,应当满足何种条件及程序?

首先,应当明确何为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继续享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本案中,由于双方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异议。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可以“终止”?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事实劳动关系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也不存在合同期限的约定。故,如无特殊情况,双方都可因不继续履行事实劳动关系而终止,一般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事实劳动关系终止,属于劳动关系终结的合法理由之一。但在劳动关系终结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终结劳动关系的理由,以此来确定其终结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本案中,某公司与张某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没有异议,某公司依法可以终止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某公司在本案的理由方面,明确为“因某公司中环店停业,双方就新的工作岗位未协商一致,故“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0年6月21日起正式与您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明确了这种理由,就要证明此理由的合法性。如其未能证明其所述“停业、未协商一致”等内容事实存在,则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本案中,2009年4月26日某公司中环店停止营业确实属实,但在这之后,张某仍为某公司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且已实际履行。某公司在2010年6月21日始以“停业”为由终结与张某的劳动关系,显然不符合常理。故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当然,某公司在恢复劳动关系之后,如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未满一年,仍可按事实劳动关系终止对张某予以处理。

本案经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审理,认定某公司终结张某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双方劳动关系恢复。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单方辞退企业拒付补偿,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合法
案情回顾:单方辞退企业拒付补偿2009年1月27日,王某入职北京某生物公司工作,并于当日与该公司签订2009年1月27日起至2011年1月26日止的劳动合同,其
#劳动争议
人看过
单方辞退企业拒付补偿,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合法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工死亡工资欠款如何处理
导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死亡,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的工资欠款应当返还给谁?下面将通过一则案例,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案例简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死亡
#劳动争议
人看过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工死亡工资欠款如何处理
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处理,拖欠工资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工资支付时间的要求:第一,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第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
#劳动争议
人看过
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处理,拖欠工资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女职工小产假扣工资吗
一、女职工小产假扣工资吗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
#劳动争议
人看过
女职工小产假扣工资吗
带薪年假的正确打开方式
带薪年假的正确打开方式|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汪洋时光从不等待,转眼间2017年已然走过了三分之一,一直在努力工作的你是否感到些许疲惫?劳动者除了工作的义务,
#劳动争议
人看过
带薪年假的正确打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