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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言主任律师
王胜言主任律师
天津-天津
主任律师

诈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2023-06-07|人阅读

  一、诈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公安机关办理诈骗案的流程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诈骗案的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3.对于诈骗罪,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该依法逮捕。

  三、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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