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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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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维权?

劳动工伤2013-10-29|人阅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朋友,在工作当中受到了伤害,由于法律意识不足,不能从法律上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一位当事人,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削去了右手,同时左手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将其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并垫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事发后当事人要求公司赔偿,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

根据办案经验,工伤发生后,作为受害人,怎么去要求赔偿,本律师提供以下建议:

一、工伤发生后,首先进行积极治疗并就赔偿事宜与公司协商。与公司协商一定要慎重,一般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数额需等患者出院且工伤等级或者伤残等级确定之后才能基本确定。因此不能轻易的就赔偿事宜签字确定。在协商的过程中,最好请有经验的律师介入,否则难以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现实中,许多受伤员工通过协商获得的赔偿数额最终仅够支付后续治疗费甚至还不够,不能享受因工伤而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

二、 待病情稳定后,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社保局只接受两种形式的工伤证明,也就是开头提到的,单位出具的因工受伤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正式的工伤鉴定报告。)其他证明都没有法律效力,社保局也不接受。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本律师特别提醒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要超过了救济时间。

三、 工伤赔偿清单,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所花费用)、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的五级与十级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按市上年职工月均工资计算、康复治疗费、后续治疗费用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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