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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熙纯律师
贾熙纯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如何选择仲裁作为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

仲裁2012-12-05|人阅读

1、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仲裁条款。由于选择仲裁作为争议的解决方式就意味着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所以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仲裁条款。仲裁条款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

2、仲裁条款中不可以即选择法院也选择仲裁机构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到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样的仲裁条款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想选择仲裁机构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就必须只选择仲裁机构。

3、选择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是唯一的,且名称必须正确无误,否则仲裁条款也是无效的。如将“北京仲裁委员会”错误的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就会导致整个仲裁委员会的无效,所以在约定仲裁条款之前,一定要保证仲裁委会的名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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