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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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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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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有哪些内容

行政诉讼2023-12-21|人阅读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有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

  4.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措施是什么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

  1.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

  1.立案。立案是一般程序的开始,是一个独立的阶段。

  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程序的必须步骤。在立案后,行政处罚主体必须调查取证,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决定是否处罚,如何处罚。

  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及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期限。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案件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应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在宣告后当场交付被处罚人;不能当场送达的,应在7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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