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双方财产。如婚后共同按揭供楼,则供楼款视为双方共有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前首付款和按揭部分属于婚前财产,结婚之后的按揭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个人买的房子,为保护个人利益,可保存付款收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