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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振兴律师
顾振兴律师
河南-洛阳
主办律师

第三者证据收集

离婚2014-01-29|人阅读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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