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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祖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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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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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呢?

诉讼2023-04-25|人阅读

一、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行为不同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处分权,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三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得强迫。

法院: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二、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仲裁: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以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诉讼: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三、监督程序不同

仲裁:我国仲裁委员会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即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裁决条件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不予执行条件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法院: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四、管辖权的取得不同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通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依照当事人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但在一定情况下,争议解决的途径法律有具体的规定。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的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但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4、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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