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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茂盛律师
焦茂盛律师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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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刑事辩护2013-04-29|人阅读
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毒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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