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姜爱军律师
姜爱军律师
河南-洛阳
主办律师

两高谈明星代言问题食品 不担刑责不等于不担责

刑事辩护2013-05-06|人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记者就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热点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副庭长苗有水,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

  释疑1 犯罪手段更趋隐蔽

  问: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哪些新特点?

  答:食品安全犯罪的方式不断翻新、手段更趋隐蔽,使得这种犯罪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以前是在食品中掺入一些有毒有害物质,现在发展到了采取技术手段,从有毒有害物质中提取出一些能够蒙混过关的物质,企图规避监管部门的检测。再有就是通过互联网、快递等方式进入流通领域,逃避监管。比如食品添加剂的滥用,现在不仅仅出现在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和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贮存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发生问题。

  同时这种犯罪的团伙性、链条性特征明显,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意识不断增强。与其他犯罪相比,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犯罪分子往往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互相配合又相对独立,跨地区作案明显增多,而且在犯罪活动过程中很少留下证据,给追查源头犯罪设置了重重障碍。我们必须加大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力度,严密编织保护公众餐桌安全的刑事法网,共同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释疑2 不担刑责不等于不担责

  问:演艺明星代言问题食品是否要承担责任?

  答:明星代言问题食品是否担责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司法机关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明星该承担相应责任的要依法追责。

  虽然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一般理解为不包括代言明星。但司法实践中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代言明星如果兼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的身份而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要注意,“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不担责”,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宣传的,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组织卖淫罪
经姜爱军律师竭力纠正,故意伤害重审案变为无罪案
2012年1月25日下午,在汝阳县内埠镇卫生院南边路口附近,内埠村村民刘×辉骑三轮摩托车撞住南坡村村民李×丽停放在路边的面包车后逃跑。后李×丽的表兄翟×峰与表弟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经姜爱军律师竭力纠正,故意伤害重审案变为无罪案
杀人犯潜逃17年被抓,张振龙、姜爱军律师成功辩护为其保命
杀人犯潜逃17年被抓,张振龙、姜爱军律师成功辩护为其保命1994年在登封老家持枪杀人的乔×兴,潜逃至孟津县生活17年之后,于2011年10月31日晚在自己的卧室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杀人犯潜逃17年被抓,张振龙、姜爱军律师成功辩护为其保命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他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怎样认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他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怎样认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