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枣人社发[2012]36号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统筹企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3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市统计局2011年统计年报,2011年度枣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977元(月工资2914.75),职工平均工资为35542元 (月工资2961.83) 。
附件:《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304号)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字[2012]304号
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省统计局2011年统计年报,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7992元,职工平均工资为37618元。在确定201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