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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嫣律师
丁嫣律师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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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可以不用还了?(二)

债权债务2022-08-02|人阅读

2010年3月,王某拿着欠条将张某起诉到法院。同年10月,法院便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因张某没有接到开庭通知,后被法院缺席审判,判决张某按照欠条归还本金及相关利息。2017年5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不知情的张某便被拉进失信黑名单。直到2021年3月,因张某需要贷款向银行查询征信得知,自己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得知此事,既担忧又无奈。张某认为,本身自己是被胁迫打的欠条,现在竟然被法院支持了,并且自己还没有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一时之间气愤不已,不知所措,便想寻求律师帮助。律师与张某积极沟通,详细了解全部的案件情况,根据案件事实和现有证据进行了梳理和利弊分析,找到本案获胜的突破口: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并未及时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效已过,张某可以向法院提执行异议,法院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最终一审法院裁定,小王在2010年时收到判决书后,于2017年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申请已经超过法定申请执行期间,小张的异议成立并且应终结案件的执行程序。小王收到法院终结执行的裁定后,对裁定不服,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审法院的裁定。律师拿着生效裁定,向法院执行实施部门申请将小张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小张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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