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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缓刑

刑事辩护
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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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律师】——如何争取缓刑

现代意义上的缓刑肇始于美国的波士顿,约翰•奥古斯塔斯(1784_1859)是将缓刑用用保释罪犯并监督其在社区生活的第一人,因而被尊称为现代“缓刑之父”。之后,缓刑制度逐渐演变成刑事法律的制度之一。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一、缓刑的条件

缓刑是指被告人确实犯罪并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但具备特殊条件,可以对其采取有条件的不予收监执行的刑事法律制度。

适用缓刑的首要条件是被告人被定罪,并被判处了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剥夺自由的刑罚。缓刑是刑罚量刑制度之一,被定罪,应当判处刑罚是其前提。如果被告人确实无罪或者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有罪的,应当依法当庭宣告其无罪并予以当庭释放。其无罪,无需刑罚,当然不适用缓刑。对于能够证明其有罪,但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法院判决不予处罚的,因为不给予刑罚,自然不考虑量刑,所有无需使用缓刑。对于被判处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无需收监执行,其自由没有被完全剥夺,也就无需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首先、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满足这一条件的,可以争取缓刑。其中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的法院判决的实际宣告刑,不是刑法规定的法定刑。被告人所犯罪的法定刑高于三年有期徒刑,但具有减刑情节,可以减到三年以下的,也可以争取到缓刑。其中,对于未成年人、孕妇、七十五周岁以上老人这三类特殊主体,符合条件时,法院应当宣告适用缓刑。

其次、在犯罪情节上,需要考虑以下几点:(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其中犯罪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没有使用严重的暴力、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或重大的经济损失或严重的社会影响。悔罪情节一般表现为认罪、自首、坦白,积极道歉,取得谅解,积极退赔等方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适用缓刑需要考虑的实质性的条件,是基于前面两点的推论,有再犯罪危险的被告人即使其他条件都满足,也不能适用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影响是客观的评价标准。

二、对缓刑的限制

被告人在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下,也可能限制适用缓刑。主要由以下几点:

1、不属于三类特殊主体的被告人,在符合适用缓刑条件时,法院不是必须宣告缓刑,而是可以宣告。此处为法官预留了自由心证的空间。如果法官认为虽然被告人满足条件,但适用缓刑不能起到矫正作用,且与其罪行应受到的处罚不相适应的,可以不宣告缓刑。

2、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一般累犯是指前罪判处有期徒刑,获释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在获释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是首要分子,应当对集团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对这两类人限制适用缓刑是因为其社会危害性大,在犯罪的可能性比普通被告人更大。

3、对缓刑执行的限制。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在判决中加入禁制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三、缓刑的执行

对于宣告缓刑的被告人,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一定期限的缓刑考验期。被告人在考验期内满足法定的条件的,就可以不予收监执行。

缓刑考验期一般按照如下标准确定:被判处拘役的,其缓刑考验期一般为判决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其缓刑考验期为判决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警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执行的考察监督机关一般是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组织。

四、缓刑的后果

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考验期满,不在执行原判决的刑罚,并予以宣告。

缓刑犯在缓刑宣告期内新犯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并与先前犯罪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发的原则,确定实际执行的刑罚。需要说明的是,在缓刑考验期内新犯罪的,从事实上推翻了“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推论,应当撤销缓刑宣告,确定刑罚之后,收监执行。但是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并不能推翻“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推论,如果在确定新的刑罚之后,任然满足适用缓刑条件的,是可以重新宣告缓刑的。

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虽然没有犯罪,但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另外,对于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如果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任然需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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