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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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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2014-01-0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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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福先生:我的房子拆迁后得了一套新房子,现在想把新房给儿子。但儿媳和儿子感情不好,我怕她离婚分财产。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办这个事情吗?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伊毅: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将新房子明确赠与儿子,这样新房子就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即使他们将来离婚的话,儿媳妇也分不了这套房子。如果不放心,建议到公证处或者律师事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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