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律师:经典案例选之(9)------离婚析产纠纷
案情简介﹕2009年1月张某(男)与王某确立恋爱关系﹐并共同在广东打工生活﹐2011年3月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2012年3月张某带着未婚妻去四川渠县老家登记﹐民政局告知其已被登记与王某结婚﹐经过查得知﹐原来王某在同居期间偷拿张某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私自找人冒充而进行结婚了登记﹐目的是分割张某在城镇里的一处房产。王某得知事情暴露﹐于2012年5月向法院提出离婚析产诉讼。
本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认为﹐值得庆幸的是﹐该婚姻登记不是在女方王某所在地登记﹐否则张某很可能会再次登记成功而构成重婚罪(2012年元旦起婚姻信息全国联网﹐但个别地方联网滞后)。
该案受理法院在四川渠县﹐本律師在東莞﹐路途遥远﹐很不方便﹐但朋友的忙又不得不帮﹐于是﹐我就采取”遥控”的方式﹐要张某回四川应诉﹐所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达﹐本律师为其做好《答辩状》﹑《司法鉴定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等材料﹐不亲自出庭﹐全程跟踪﹐指导张某走诉讼程序﹐这样即省时又省力﹐他还能学到很多东西。同时﹐向民政局提交《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司法鉴定申请书》等材料﹐双管齐下。
本律师告知张某﹕”可以承认民政局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但不可承认其真实性”﹐遗憾的是﹐张某当庭一下紧张﹐说反了﹐最终承认了婚姻登记的真实性﹐而合法性又不能自圆其说﹐最终导致法院没有采信其说法﹐2012年8月判决下来﹐败诉。
但是﹐2012年9月有了意外的收获﹐民政局经过指纹鉴定﹐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此时﹐法院的判决书就失去了根本的事实依据﹐经本律师代为申诉﹐法院依法不得不走审判监督程序﹐最终改判﹐胜诉。
律师心得﹕采取”遥控”式诉讼模式﹐难度很大﹐对律师的要求很高﹐没有律师出庭﹐当事人难免会出现一些致命的失误﹐律师应该充分意识到这点﹐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给当事人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