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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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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集 | 在朋友圈卖口罩有可能会被判刑?

刑事辩护2020-03-24|人阅读

在全民抗疫的特殊时期,因防疫物资紧缺,犯罪分子利用销售口罩、额温枪等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

马某某利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紧缺防疫物品需求较为迫切的心理,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淘宝、微信宣传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张某某、曹某某等9名被害人共93万余元,所骗钱款均被被告人马某某用于网络赌博。

2月3日,马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我所何赟鹏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后,依法会见了马某某,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告知其享有的辩护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于庭审中针对马某某的量刑情节进行辩护。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系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马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侦查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相关被害人,并没收被告人相关犯罪工具。

20岁,本是人生起步的阶段,却因为一步之差走误入歧途,实在令人惋惜不已,也给家人留下无尽的伤悲。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朋友圈出售口罩不仅需要相关资质,如果实际没有防疫用品,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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