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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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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
主办律师

围墙分摊使用与占地补偿协议书

其它2018-11-20|人阅读

甲方:某某普禾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李某

乙方:某有限公司陈仓分公司

负责人:

现有甲方在承租的第一村九组村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围墙 m;围墙两侧预留土地 m,共计 m2。甲方享有该围墙的所有权及该围墙占用土地和预留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使用相邻甲方建设的围墙及甲方享有使用权的预留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第一村村民委员会同意,甲、乙双方本着邻里友好、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期间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建设的朝南和朝西的围墙 m,并将该围墙外 m2的预留土地转租给乙方,租赁期限 年。

2、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围墙使用费 元,于20141025日前,以 (转账、现金)的方式支付甲方。

3、乙方每年支付甲方围墙外土地租金 元,于每年107日前支付给甲方,次年租金按当年租金的 %逐年增长。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享有该围墙及预留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将该围墙及土地再次转租给第三方。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排除有碍乙方合理使用该围墙及预留土地的事由。

3、乙方在使用该围墙过程中,应合理妥善维护,不得私自拆除、损毁该围墙,或私自在预留土地上建设他物。

4、甲方如因生产需要,需拆除或改造该围墙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确认无害乙方生产经营的方可进行改造或拆除。

三、违约责任

1、未经第一村村委会及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次转租该围墙及预留土地,因甲方多次转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加倍赔偿。

2、甲方经乙方催告未能排除妨害乙方使用该围墙及预留土地事由的,给乙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加倍赔偿乙方。

3、甲方未通知乙方私自改造围墙、拆除围墙、在预留土地上建设他物,影响乙方生产经营,且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拆除围墙或损毁围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支付 元违约金。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甲方围墙使用费及围墙外预留土地租金,乙方迟延支付的,从逾期之日到付款之日承担每日 元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围墙损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第一村村民集体要求,需拆除该围墙的,合同自围墙拆除之日解除,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3、如需变更,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宝鸡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村、镇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四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某某普禾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章)

签字:

电话:

日期:

乙方:某有限公司陈仓分公司(签章)

签字:

电话:

日期:

公证单位:某村民委员会(签章)

签字: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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