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王永金律师
王永金律师
四川-广元
主办律师

2014年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国家赔偿标准

其它2014-05-27|人阅读
最高法公布今年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国家赔偿标准
作者:马学玲 中新网北京5月27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7日下发通知,公布2014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00.69元。
  国家统计局5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2379元,比上年增加4786元;日平均工资为200.69元,比上年增加18.34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王永金律师
您可以咨询王永金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