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时磊律师
时磊律师
安徽-淮南
主办律师

安徽省2012年全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数据

其他2013-07-22|人阅读

安徽省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4601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091元

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601元,与2011年的39352元相比,增加了5249元,同比名义增长13.3%,增幅下降4.7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091元,同比名义增长13.4%,增幅下降4.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8%。分地区看,2012年平均工资排在前四位的是淮北、淮南、马鞍山、合肥,分别为55925元、54995元、49756元和49712元;年平均工资排在后四位是六安、阜阳、安庆、宿州,分别为35062元、35390元、36259元、36546元。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在前四位的是滁州、亳州、宣城、六安,分别增长20.7%、18.6%、18.0%和15.4%;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在后四位的是铜陵、阜阳、马鞍山、宿州,分别增长9.8%、9.8%、10.4%和10.6%。 表1: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地区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2012

2011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44601

39352

13.3

合肥市

49712

44342

12.1

淮北市

55925

49498

13.0

亳州市

37082

31270

18.6

宿州市

36546

33048

10.6

蚌埠市

37348

32525

14.8

阜阳市

35390

32223

9.8

淮南市

54995

49338

11.5

滁州市

40491

33537

20.7

六安市

35062

30390

15.4

马鞍山市

49756

45063

10.4

芜湖市

46234

40922

13.0

宣城市

43872

37175

18.0

铜陵市

45361

41324

9.8

池州市

40829

35457

15.2

安庆市

36259

31613

14.7

黄山市

39427

34744

13.5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70568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8倍;金融业5941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3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559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284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1%;住宿和餐饮业2640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70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7%。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3.09:1,比2011年的3.38:1差距有所缩小。 表2: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2012年

2011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44601

39352

13.3

农、林、牧、渔业

22845

19443

17.5

采 矿 业

70568

65805

7.2

制 造 业

42393

36355

16.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5599

47113

18.0

建筑业

39920

35319

13.0

批发和零售业

34988

30234

15.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2787

36103

18.5

住宿和餐饮业

26406

22511

17.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492

41378

14.8

金融业

59416

52780

12.6

房地产业

39354

32958

19.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804

37525

-1.9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51618

43177

19.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700

25330

17.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5602

27929

27.5

教育

42258

37721

12.0

卫生和社会工作

44178

38420

15.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138

34353

13.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086

37899

13.7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4868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9倍;其次为有限责任公司,为4527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2倍;第三位是国有单位,为44818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集体单位,为3474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8%。 3: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2年

2011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44601

39352

13.3

国有

44818

39287

14.1

集体

34741

29539

17.6

股份合作

43780

32464

34.9

联营

35004

26789

30.7

有限责任公司

45271

40173

12.7

股份有限公司

48685

44758

8.8

其他内资

36905

28592

29.1

港澳台商投资

40809

32954

23.8

外商投资

41593

41481

0.3

附注:1.指标解释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2.统计范围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3.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报表由市、县统计局布置到本区域的各类法人单位或组织机构,各单位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上报。4.行业分类标准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