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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东磊律师
修东磊律师
山东-聊城
主办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2013-12-11|人阅读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房屋情况:甲方同意 /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房屋内部有以下配套设施:

二、承租用途: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于 ,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承租期限及优先权:

租期为 ,自 日到 日;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出售该房屋,应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每月 元,租金交纳方式为每个 交。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纳第一 的租金。在一个 到期前需提前一个月交纳下次租金,每延迟一天,按照应交纳租金数额的1%交纳滞纳金

五、押金。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用于家用电器、生活设施等的完好保障以及水电物业、暖气费的缴纳保障。如有欠费或家电设施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房屋修缮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及租赁期间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的正常、安全使用;如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乙方本人或其管理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害,乙方应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程度;

、租赁期间甲方应提供齐全完备的水、电设备及供应,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时交纳。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金。

、不可抗力因素: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但是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等情况,甲方需返还乙方剩余的租金。

、违约责任:如违反上述约定,违约方需一次性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

、争议的解决及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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