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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青律师
杨小青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个人受赠房屋税务处理

个人税收筹划2013-07-23|人阅读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明确了无偿赠与房屋产权除三种情形赠与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其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通知表示,个人无偿赠与房屋有三种情形不征个税,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其他获得无偿赠与的房屋的受赠人,都要缴20%个人所得税。

契税

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㈢房屋买卖;㈣房屋赠与;㈤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规定: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因此,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获得房屋的性质是赠与,根据上述规定,取得赠与的房屋依法应当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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