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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颜芳律师
褚颜芳律师
辽宁-大连
主办律师

遗嘱继承—哪些能分,哪些不能分!(一)

继承2013-07-21|人阅读

立遗嘱只有先辩明什么是遗产,什么不是遗产,才可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财产必须是自己的!什么是自己的财产呢?

比如,结婚的朋友们,你们多数的财产不是你自己的,是你和你的另一半的,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就是以结婚登记日为时间临界点,之前的是个人的,之后的是共同的。但也有例外,以下八类虽是婚后财产,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遗嘱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其他遗嘱或赠与协议中确定的只归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3、遗嘱人专用的生活用品,或者其他个人物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

5、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6、科研津贴;

7、遗嘱人创作的作品本身,但作品的经济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有;

8、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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