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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亚南律师
魏亚南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有“理”却输掉官司的七大原因

其他2013-10-20|人阅读
从事劳动案件代理工作以来,仅通过互联网提供咨询的就有数万的劳动者,可谓是阅案无数。某些劳动者的案子经过了劳动仲裁、一审,甚至二审,少则四、五个月,多则一两年。乍一听,这样的劳动者似乎确实有“理”,但最后还是输了官司。究其缘由,归纳有如下几大原因:
原因一: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自欺欺人 有些劳动者,遇到纠纷之后,就在网络上浏览一些法律信息;还有的劳动者,买很多法律书籍看;或者还有一些劳动者,以为自己“社会经验丰富”,认为自己什么都懂。 这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把法律搞懂了,自以为是地打官司,结果是一错再错,本来是可以打赢的官司,结果输的一塌糊涂。 因为法律就是个经验的产物。 受过最少四年系统法学教育的法学院学生,让他办一个最简单的劳动案件,他都办不好,就更别提一个普通人了。所以,只有请专业人士指导,才可以弥补知识、经验和思维方式方面的不足。

可悲的是,这些劳动者到最后还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输的官司。而且这样的劳动者输了官司后总是迁怒于归结社会黑暗、司法腐败。当然这是他们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不会有人承认是自己的无知自己的失败。而失败者最擅长的就是找借口。

原因二:相信所谓的后收费无风险

常见于劳动仲裁委门口或法院门口以不打赢不收费为幌子的黑代理。你确实未先支付给他代理费,但是如果他代表你与公司协商的时候,本来可以谈到3万,最后让单位给你1万,另外2万落入他自己口袋,你也是掌握不了的。并且这1万里你还得分他一部分。

甚至有人拿你的证据去到对方单位换取利益,最后你败诉了,他确实没向你要一分钱代理费。只不过你请这“雷锋”同志的代价不只是损失了金额,还损失了你对司法系统的信心。以后遇到劳动纠纷,再也鼓不起勇气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会变成一再抱怨社会黑暗的祥林嫂第二。

原因三:永远只说自己想说的

打官司,不是只说自己想说的和爱说的话,也不是只说事实。而是要说仲裁员、法官想听到的,对方不想听的,归根结底要说对自己有利的。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往往是在帮助对方。这些劳动者把打官司当成了吵架和拉家常。这 只会让仲裁员、法官反感。 原因四:到处咨询律师,“集百家之长” 现在有这么一些劳动者,遇到法律问题后,到处咨询所谓的提供免费咨询的律师。他们咨询之后,自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 其实不然。 因为是“免费咨询”,律师对案件的分析也仅仅是依靠咨询者的几句话,难免有所偏颇。你未付咨询费,对方就无义务给你做系统的了解和深入的分析。更对你的咨询不用负责。也只是给你提供个大体的意见,不一定是正确的,因为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是很相同。

另外还有一些劳动者,在网上下载“免费资料”成了习惯,以为法律文件也可以用“免费模板”。有些律师会上传一些写好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但这些劳动仲裁申请书都是针对某个个案而草拟的。每个案子都不一样。给别人用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给你根本就用不了。照搬“免费模板”,属于自己给自己挖坑,最终结果必然是自己把自己坑得血本无归。

原因五: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对方找“关系”上 1、每个老板都号称自己政府有人,人脉广泛,随便你去告,花钱就可以搞定。其实,他的目的很简单,吓唬你,一般人一吓唬就害怕了,就放弃了,那么这个老板就省钱了,至少把律师费给省了吧。毛主席说,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纸老虎吓唬人而已。

2、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公务员,不会为了吃顿饭或收点购物卡而做明显违法的事,不会为了这点利益影响到自己的乌纱帽,所以,只要你好好准备,一般他们不会有失公平;

3、如果我们准备的不充分,让对方有机可乘,那万一他们找到与仲裁委熟悉的关系,对我们确实不利。所以明显能胜诉的案件,不好好准备也是有风险;

4、对于劳动仲裁委的裁决我们不服,是可以起诉到法院的,诉讼费最多10元。即使遇到一个混蛋仲裁员见钱眼开,对方花了很多钱贿赂他,他胡乱裁决,我们花10元诉讼费,对方的行贿成本就白花了,因为法院是重新审理。老板都这么抠门,他们能不懂吗?所以也不会行贿,因为没什么作用。

原因六:迷信“胜率”或“包打赢”

另外,审判工作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活动,不是掷骰子赌博,根本不存在什么荒谬的“胜率”一说。 至于说某些人为了让你委托他而“包打赢”,我只能说,作为仲裁员、法官,都不敢说他敢包哪个案子怎么判。所以,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包打赢”的,绝对是骗人。 所以,专业认识只能为你提供最专业的服务,最大可能的维护你的权益,而不是说给你保证你一定能赢。原因七: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 有的劳动者的官司劳动仲裁阶段败了,如立即总结教训是可以在一审中转败为胜的。 但遗憾的是,这些劳动者没有能力总结教训,而是愚蠢而固执地错误到底。 更遗憾的是,他们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并且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劳动仲裁委和法官太腐败,社会太黑暗。 总而言之,我见过太多自欺欺人、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劳动者。这些人喜欢耍小聪明,自以为自己很能行,却把本来能赢的案子,硬是自己折腾成了一个稳输不赢的案子。对于这种人,只能用四个字评价——自作孽不可活。

“自助者天助”。你自己都不帮助自己,老天爷首先就会抛弃你,让你为自己吝啬付出代价。如果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搞不明白,那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希望电脑前的你,不会有“理”却输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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