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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律师
张艺律师
河北-石家庄
主办律师

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后,可以扣划该存款吗?

其他2014-05-04|人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7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能扣划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定的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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