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李娇律师多年办理近上百个离婚案件,在代理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经常成为双方争议焦点。那么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法律如何规定的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决定,一般为其月收入的20%-30%。若一方没有固定工作的,子女的抚养费根据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较为合理,根据当地的人均消费支出来,符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若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是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