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民间借贷,我老公帮忙做的担保,当时只签了借款合同没有报抵押,在担保人那栏签的,民间借贷的人拍下了我老公的身份证,借条是借款人单独跟民间借贷签的,我老公没签字。
问题:这种情况下如果朋友拒不还钱法院会执行我们的房子吗?只有借款合同有效吗?借钱的朋友那边又该怎样维权。
刘俊文律师点评:
借款合同有效,借款人有还款义务。但是你的老公未签字,不构成担保合同,所以没有代为还款的法律义务。担保必须在担保人位置明确签字。若未有“借款人不还,担保人就不代为偿还”字样或明确说明,就构成连带担保。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承担的是连带义务。否则必须在借款人经过打官司都不能偿还的情况下,即先诉抗辩权,担保人才有偿还的义务。这就是一般担保。所以作为出借人尽量让担保人连带担保,而作为担保人尽量承担一般担保。角度不同,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