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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雅琼律师
柳雅琼律师
甘肃-兰州
主办律师

法律:我们的选择

其它2015-02-05|人阅读

今天在社区矫正机构看到一份刑事判决书,当看到结果时,我已经彻底被这份判决“打败”了,对于一个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累犯,竟然适用了缓刑,顿时感觉我们的选择何去何存?一份看不到法律的判决,本身就是一种赤裸裸的犯罪。

对于法律,立法是其成长的开始,而司法、执法和守法则是其成长的过程。面对判例法国家,在司法过程中,创造性因素已经超乎了人们的想象,曲径分叉已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路标”也若隐若现。庞德说过:“没有人逼我们相信,法官制定规则和建立法律制度是凭空捏造。除上帝造人,创造不可能无中生有。创造行为汲取材料,并赋予它们新的形式,使其可用于那些未成形材料需要被修正的地方。”当然,有些案件确实只有一条路,一种选择,而有些案件则真正提供了选择的机会。

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每向前迈一步时,都伴随着选择的博弈,而我们所坚持的人生信条却不可能使我们摆脱这种选择的痛苦,正因为有荒谬的想法,所以才会产生奇迹。法律采取墨守成规的做法,这是与生活现实相脱节的,在一个法律部门里,一种持久的方法应当不会排斥其他方法的适用。在法律的世界里,所有的法理都是相通的,法律的适用是要排除情感的干扰,得出的结论让人感觉没有人情味,正是这样的结论才会让人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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