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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钰律师
李巧钰律师
浙江-杭州
主办律师

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

婚姻家庭2015-12-31|人阅读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属的认定,一般应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1)孳息;怎么叫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依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称为天然孳息,如树结出的果实,动物之产物如鸡蛋、羊毛等均属天然孳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称之为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
(2)自然增值。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而至,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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