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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历程律师
王历程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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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举证期限

其他2016-04-17|人阅读

民事举证期限

农历乙未(羊)年丁亥月中旬山东出庭,在一民事案件首次开庭证据质证中,当地一律师以没有收到原告的证据为由拒绝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且大谈阔谈新证据和举证期限。为便于法律人对举证期限正确系统的人识理解,本律师依据民事诉讼法和2015年2月4日实施的最高院民诉法司法解释,结合原最高院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 讲授的民诉法证据,谈谈民诉法及司解中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的确定。举证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当事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就会产生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情,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和期限。也就是说举证期限由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举证期限的确定由几种情形:(1)一审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少于15日,简易程序可以少于15日,(2)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如果原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少于15日的,可以根据案情补足适当的举证期限;(3)二审案件,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少于10日;(4)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在驳回异议裁定生效后,重新指定举证期限;(5)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当为新参加事实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仅适用于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6)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出示后,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的,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的再次确定。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且不受15日的限制。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一方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书面申请,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允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也适用该延长的举证期限;理由不成立的,不予准许,法院应当通知申请人。

举证期限内应当完成的诉讼行为,司法解释规定了7种情形,但是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的只有1、5两种,其他都是可以。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2.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3.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5.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书面申请;6.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7.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证据交换。是举证期限的特殊形式,适用于证据较多的案件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医患纠纷等。证据交换,在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由法院组织进行;法院将当事人对证据的争议情况记录下来,对无异议的证据记录在案,不再组织质证;对有异议的证据,记录争议要点,归纳出争议的主要问题,便于庭审。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是法官可以根据案情增加证据交换次数。

逾期提供证据的后果。分为几种情况: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理由成立,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不予采纳,或者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未逾期;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当事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的,不予采纳;但是如果该证据与基本事实有关系,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的,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逾期提供证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逾期方赔偿因逾期举证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

关于新证据的问题,2012年8月3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2015月2月4日实施的最高院关于民诉法的司法解释没有新证据的规定。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规定,新证据包括:(1)一审程序中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2)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申请法院允许的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3)二审程序中,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4)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取未获准,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允许的;(5)再审时,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新证据的提供,一审程序中,当事人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提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提出;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为了给对方以方便和充分行使权利,在一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时,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意见或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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