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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三审合一”打造广西首个环保法庭
作者:覃媛媛发布时间:2014-06-13 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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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上午,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揭牌成立,今后柳州市内涉及环保方面的案件,将集中在此法庭审理。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柳州中院院长赵志军等共同为鱼峰区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揭牌。  鱼峰区法院环保法庭实行“三审合一”,将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类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集中审理,环保审判庭由具有行政、刑事或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并配备相应的审判辅助人员。  为了提高资源环境案件审判水平,鱼峰区法院在高校聘请两位环境技术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于环境保护案件中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就专业技术性问题进行说明,接受法庭和当事人询问。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要求专家证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作出说明。  鱼峰区法院表示,将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改善、减轻或者消除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危害状态,建立资源环境案件的恢复性司法机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判令侵权人消除污染、恢复原状的方式,代替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使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尽快消除。  为保证环保案件判决不落空,环保法庭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必须不定期到污染现场进行回访,查看实际履行判决的情况,一旦发现消极履行或者敷衍了事,就按规定启动恢复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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