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朱东升律师
朱东升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获得第三人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

诉讼2014-02-19|人阅读

交通事故中构成工伤的应该获得双重赔偿。要求第三人赔偿适用的是侵权法律关系,而要求单位工伤赔偿的适用的是工伤保险赔偿关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摘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如果构成工伤的,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中构成工伤的应该获得双重赔偿。要求第三人赔偿适用的是侵权法律关系,而要求单位工伤赔偿的适用的是工伤保险赔偿关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法院并没有排斥对单位的工伤保险赔偿诉求。只是首先肯定了对第三人的赔偿要求,在第三人赔偿以后,在对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要求,法院也是受理支持的。因此,该司法解释也支持了双重赔偿要求。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年12月28日 (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