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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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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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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这三个的区别?

合同纠纷2014-04-02|人阅读
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如代理、行纪、居间均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 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则为行纪,行纪合同中若委托人不支付相关费用,行纪人可行使留置权;居间合同(双务、有偿、诺成)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与第三缔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比较:委托合同:费用/报酬1. 委托人预付费用。2. 受托人垫付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以谁的名义:以委托人名义权利:法律效果归于委托人 行纪合同 费用/报酬行纪人自己负担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权利:有介入权 居间合同 费用/报酬居间人自己负担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权利:无介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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