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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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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建立完善的立案制度

刑罚种类2014-04-12|人阅读

龙岗区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建立完善的立案制度

龙岗律师事务所 陈浩浩律师

从2013年11月起,对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其刑事案件在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时,多加了一道手续:被告人被传唤到法院,必须手签一份承诺书。这是以前没有的,属于创新措施。

刑事案件的办理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一般在公安侦查阶段,有的案件批捕后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以前有些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经公安局或检察院同意而被取保候审后,到审判阶段,由法院审查立案时,不能随传随到,影响了案件的审理。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部门针对此类情况,法院改变以前电话通知立案情况的作法,在立案前电话联系被取保候审人及其保证人,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法院通知的当日或次日到法院接受传唤并签下书面承诺书,保证随传随到,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地。多了这一道手续,对案件的顺利排期审理极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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