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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华律师
吴德华律师
广东-佛山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中的和解与诉讼漫谈

其他2016-02-22|人阅读
本文所说的和解,是指通过非诉讼手段,在交通警察部门的指导下或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下所进行的和解。本文所说的诉讼,是指通过法律程序,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结案的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解。在我看来,和解的含义就是让步,诉讼的含义就是用法律手段,寻求公平待遇的机会。 在法律层面上而言,诉讼是一个程序,不像和解那样可能需要请客吃饭,在三杯两盏中搞定。诉讼时做文章,写材料,找证据 ,好像绘画绣花,需要一份雅致,一份从容不迫,在文质彬彬中胜于无形。 和解结案的好处是:快,一次性了解。弊端是: :钱少,无精神损害抚慰金,无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按户口所在地的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另外,入伤残有遗留问题,和解后就没办法解决。 诉讼的好处是:钱多,有时比和解的多好几倍;简便,当事人只需在起诉时及拿赔偿款时签两次字就可以了。如果伤残有遗留问题,好可以再次起诉解决。弊端是:诉讼时一个程序,需要时间较长,快则两三个月,慢则要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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