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邹美雅律师
邹美雅律师
-
主办律师

物权保护

债权债务2014-06-05|人阅读
告董××等四人与被告王××物权保护一案,本律师代理原告董××等四人。原告起诉称其祖传房屋平屋一间半被被告非法占有并出租,要求其立即腾空返还,被告王××提起了反诉,认为诉争房屋应属于其所有,要求原告停止侵权,返还诉争房屋,被告反诉请求的实质是对诉争房屋的一间半平屋权属有争议,应通过再审程序解决,不属于反诉受理范围,故裁定不予受理。被告王××不服上诉后被二审驳回。此后被告向法院提出了再审,再审裁定驳回了其再审申请,最后越城区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一审法院裁定认为诉争房屋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原告所有,本律师认为这不属于反诉范围后。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