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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玉辉律师
安玉辉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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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或单独为己方父母购买的保险保险金归夫或妻个人所有

婚姻家庭2018-05-11|人阅读

林女士生育孩子之后,就给自家三口和双方父母每个人投保了5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含寿险责任),此后不久林女士的父亲不幸过世(非重疾身故),林女士父亲的保单受益人写的是林女士及其母亲,受益比例各占50%

林女士和其母亲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分别获得了25万理赔金。林女士的丈夫认为,这50万元理赔金应属其与林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引发争议。后经咨询律师,获知虽然该份保险是林女士用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保单明确记载受益人为林女士及其母亲,根据保险法等法律规定,该理赔金专属于受益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放弃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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