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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锦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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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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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呵护每个人的一生

其他2018-07-13|人阅读
一个普通中国人一生可能与民法总则发生的故事  未出生:  继承权与接收赠与权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里就明确了对胎儿的权利保护,胎儿虽然尚未出生,但已经视为生命的开始,理所应当就享有权利,特别在尤为重要的继承权和受赠与权方面得到了法律的确认。  出生:  就与父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产生亲属关系。从出生那一刻起,根据总则,他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虽然他(她)这时还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已进入总则保护的网络。虽然他(她)还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已进入民法总则保护的范围  《民法总则》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童年时期  1、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36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实施性侵行为,其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比较晚,从他(她)成年时开始算,这样就对保护未成年人有利。而不是说受害人一定要等到十八周岁才可以起诉,其实只要是被性侵,权利遭损害,就可以马上起诉。比方说8岁的未成年人受到了性侵,到她十八岁就有10年的时间,完全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即使这10年你都没主张权利,到了18岁以后,还有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主张权利。它不是说一定到十八周岁才可以去主张权利。  少年时  他(她)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可以打酱油了,这时他(她)其实是在订立合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儿童智力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孩子比起以住的同龄人的认知力、辨别力和判断力都有进一步的提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调整为8周岁,通俗意义上说8周岁儿童已经是“小大人”了,有权独立进行一些与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民事行为。同时也是对孩子从小就提倡法律权利意识、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6周岁时  如果他(她)靠自己工作,有能力养活自己了,那么恭喜他(她),成年了!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  他(她)已成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他(她)可以独立工作,对劳动得来的收入拥有所有权,这将极大地激发他(她)创造财富的热情。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他(她)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生子,由此产生新的亲属关系。他(她)与家人一起奋斗,追求幸福的生活。  2、期间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烦恼,比如婚姻中出现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朋友借钱不还,个人照片被滥用,邻居养的小狗咬伤自己等等,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都可以在民法总则中找到原则依据。总则把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这是为适应社会生活中新的情况不断出现,交易方式与类型不断创新,权利义务关系更趋复杂的现实情况与司法实践,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3、如果他(她)选择创业,个体工商户也是民事主体,这在民法总则中得到延续巩固。  4、如果他(她)生活在农村,是某个村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能安心从事经营生产。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民法总则赋予法人资格。以前面临的合同订立、财产处置等难题,解决起来有了法律依据。他(她)可以受集体委托,到银行以集体的名义开设账户,为集体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大方便,大家的生产增收将有更多法律保障。  这解决了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合法性问题,农村的村委会、居委会涉及中国约2.3亿农户的利益,既是自治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组织,其民事主体地位长期以来缺乏清晰规定,总则赋予其法人资格,将为集体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大方便。  不论他(她)从事何种民事活动,都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民法总则新设立的绿色基本原则。  5、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他(她)可以享受高科技带来的便利,网络虚拟财产也会受到保护。  《民法总则》第115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互联网时代,他(她)的个人信息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7、见义勇为历来为中国文化所倡导,民法总则对此也予以鼓励。比如,如果他(她)在救人时受到损害,可以得到补偿。  《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老年  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也可提供帮助、进行监护。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上述条款明确了成年监护制度所特有的监护人决定方式——意定监护,成年人可以在自己智力正常的时候,预先选定自己信得过的亲友或社会保障机构,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待自己年老智力衰退时,由自己选定的人担任监护人。  这部共206条的总则,被称为“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将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这就是一个普通中国人一生可能与民法总则发生的故事,总则的温暖将呵护每个中国人走完一生。有了民法总则,13亿中国人的生活之路将走得更安全、更踏实、更有平等机会、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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