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赵德高律师
赵德高律师
江苏-连云港
主办律师

劳动者如何获得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劳动争议2014-12-05|人阅读

劳动者如何获得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一)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除劳动合同;

2、因用人单位过错、违法,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依法解除;

4、企业依法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二)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金的情形:

1、因用人单位原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2、因用人单位原因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方式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可以获得加付赔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4、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款有前置性程序规定:如用人单位出现上述行为,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赵德高律师
您可以咨询赵德高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