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做什么

刑事辩护
2017-03-31
人浏览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做什么?审查起诉指的由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本院侦查机构提交的侦查案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阶段,在我国由检察机关才行使这一职权。在这一阶段期间,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等工作。

  一、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主要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主要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和鉴定结论的文书。所以,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反映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性质和一些主要证据,是律师了解掌握案情的重要依据。按照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为了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辩护人就有权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者通信,以便了解案情。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三、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这是新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在过去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律师可以为被告人去收集证据,证据只能由司法机关在侦查等活动中进行收集,使律师的辩护活动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报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加强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活动中的作用的同时,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是对刑事诉讼辩护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根据法律规定,这一项权利只能由辩护律师行使,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具体有三个内容:

  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就是说,律师收集证据材料有一个前提,即必须经过提供证据材料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如果不经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律师不能强制性地要求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这一点与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有明显的不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即除了采用询问的方式外,还可以使用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而律师是不能使用法律规定的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的。

  2、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当辩护律师在上述情况下仍无法取得有关的证据材料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去收集、调取证据,关于这一点,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律师只有申请权,人民检察院是否去收集、调取证据,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去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去收集、调取证据,而不是由律师去收集、调取。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律师文集推荐

自诉案件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一、自诉案件法律依据(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二、
#刑事辩护
人看过
自诉案件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可以羁押多久
一、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三、法院的审判阶段具体的特殊情况:2、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刑事辩护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可以羁押多久
如何认定和审查二审中的新证据
一、二审中的新证据的认定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但2012年《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如何认定和审查二审中的新证据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
为什么律师比普通公民辩护更好?
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为什么律师比普通公民辩护更好?
关于刑事辩护技巧的提点
需要更多的技巧和经验,本文是根据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在济南律师学院礼堂讲授的《刑事辩护1、庭前会议靠法院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律师推动。,是律师所常备格式化文书。庭前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关于刑事辩护技巧的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