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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律师
李云律师
河南-郑州
主任律师

以河南为例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的内容

合同纠纷2019-07-14|人阅读

一、 继续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有哪些?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郑编[2015]4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一致规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目前,继续承担的业务主要有: 1. 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现售方案备案,商品房转让。 2. 存量房转让网签合同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及交易审核。 3. 房产测绘及结果审核,房屋楼盘表建立。 4. 预购商品房抵押、现房抵押、在建工程抵押。 5. 上述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6. 已纳入销售监管范围的未登记房屋的预查封、限制。 7.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 8、征收(拆迁)安置房产权交易确认 9、城中村改造中安置房屋产权交易确认 10、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房产权交易确认 11、企业破产兼并房产权交易确认 12、以房产作价入股进行房屋产权交易确认 13、继承、离婚分割共有房屋产权交易确认 14、单位公有住房优惠出售产权交易确认 15、拍卖房屋产权交易确认 二、房屋登记业务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管局不再办理哪些业务?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业务; 2、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业务; 3、异议登记业务; 4、遗失补证业务; 三、什么是房屋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四、什么是房地产转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五、办理流程有无变化? 各项业务流程有一定的变化,以二手房交易为例,具体办理流程为:挂牌公示房源信息→核验房源→网签合同确认→资金监管→缴纳税费、维修基金→受理、审核→记载楼盘表→发放《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实时将房屋产权交易信息上传至市数字办的信息共享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房管部门推送的交易确认信息、完成登记后、将登记的信息实时传送至市数字办的信息共享平台→房屋交易部门将登记信息记载至楼盘表 六、收取要件有无变化? 收取要件仍与原对应的交易登记业务相一致。23项交易业务办理要件详见附件。 七、已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还有效吗?需要换取不动产登记证吗?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已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如果不进行房屋买卖、变更等行为,则无需换证。 八、 房屋交易和登记分离后如何保证群众财产安全? 要更好的保证群众合法财产安全,房屋交易和登记分离后两部门间的“共享信息平台”的建立至关重要,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实时互通是保障群众房产交易登记安全的前提。简单来讲,如果信息不能实现实时共享,就会造成存在于两个部门里的“两种房屋产权状况的同时存在”,在交易系统里仍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网签备案,进而会造成一房多卖、重复抵押、已抵押房屋再违规出售、公检法司纪等部门无法准确及时查封限制房产等多种严重风险,严重影响群众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因此,为保证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交易机构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交易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与交易有序衔接。不动产交易机构应当将不动产交易信息及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将登记信息及时提供给不动产交易机构。”《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政府会议纪要[2016]38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市数字办牵头组织市国土局、市房管局搭建衔接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平台的共享数据库,目前,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已按相关要求搭建平台并于8月20日前将产权交易信息数据全部传送至市数字办信息共享平台。 九、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的作用是什么? 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是监控房地产市场状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以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中的楼盘表管理为例,楼盘表全面记载了房屋从出生到成长及现状信息的完整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完整的楼盘表信息,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房屋的各种虚假信息,保障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再比如,进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可以有效避免一房多卖、“工程烂尾”的风险和买卖双方的房款纠纷。更为重要的是,市场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要依靠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来进行,准确的市场数据整理分析将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定政策提供最基础的依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与登记职责分设后带来的新变化、新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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