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公民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
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者因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和其他损失的;
9、主张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10、主张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
(二)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未聘请律师或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或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指定辩护时,应当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