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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远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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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老人杀害老人的悲剧该从何而解

刑事辩护2015-03-31|人阅读

湖南省**县爱心养老院的护工老人罗**,因被老板房**故意拖欠半年工资,其便在大年初一凌晨,将砖头砸向了养老院里的16名老人,造成了8名老人死亡、6人仍在住院的恶性事件。据本律师调查,该养老院属私人运营,但在运行的 这段事件里其也收到过湖南省民政厅的运营补助。

还没来得及迎来新年的第一缕阳光,无辜的八名老人便在罗**的砖头中和这个世界作了永远的“告别”。和以往恶性事件的肇事起因稍显不同的是,罗**的杀人动机并非是由他和这些老人的直接矛盾而引起,反倒是其雇佣他的老板没能在承诺的时间里发放拖欠的工资,而在多次讨要无果后,他选择了将满腔的愤怒和仇恨发泄在了那些毫无反抗能力的老者身上。

这本是文明社会不该发生的惨剧。当那无情的砖头在砸向那些无辜的老人时,其又何尝不是砸在了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身上。而社会中那些熊熊的怒火和疼痛的压抑在指向加害者的残忍极端时,又何尝不是对我们当下养老体制的深切拷问。

罗**因工资拖欠而杀人,这是被公认的杀人动机,但这一动机背后,却隐藏着众多促使它形成的致命稻草。

一方面,罗**自己也是老人,他来养老院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给后辈减轻点负担。据本律师调查,罗**是一个本分勤劳的农民,在当地人缘很好,乐于助人。他当护工的直接目的是希望能拿到工资,他身体状况不好,医疗费用开销比较大,大过年了,人情红包开销也不少。遗憾的是,老板竟然拖欠他们夫妇半年工资合计4万余元。除夕节,本来是应该一家人大团圆的时候,却又被强行要求加班,工资却只拿到十分之一,心里落差在一瞬间摧毁他坚守的底线,使得它不得不将内心的愤懑以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老板房**平时的为人也是罗**失去理智的一个不可忽视的诱因。2014年夏天最热的那几天,政府在湄水公园搞活动——重度病残老人可以获得500元的捐赠,房**要求我们几个护工顶着烈日,用轮椅推着重度病残老人去领钱。最后有8位老人每人获得了政府捐赠的500元。回到养老院后,房**就把这8位老人获得的捐款强行收缴归为己有。另外,当时活动现场还点名宣布了,两个工作先进的护工每人也可获捐500元,这两个护工的钱也被房**领了归为己有。罗**是一个正直的老人,看到老板对养员剥削、对护工克扣工资、满口欺骗,心里很不舒服。为了让“十恶不赦”的老板倒霉,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最终采取了如此让人遗憾的方式解决问题。

诚然,作为罗**的辩护律师,我们不能因为这样的尴尬现实就可以去为他的残忍行为进行辩解。但它至少给我们传递出了如下有用的信息:不管是养老院里的老人,还是照顾老人的老人,社会应该在精神层面给予有力的关注,否则当物质的需求不能填补他们心灵的空白而精神上又得不到安慰时,他们随时都可能演化成安在老人们身上的一颗定时炸弹,一如愤怒的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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