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本中心田律师
本中心田律师
辽宁-大连
主办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从事高空高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民法通则还是电力法的复函

损害赔偿2015-04-29|人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从事高空高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民法通则还是电力法的复函》规定,在两部法律有冲突时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适用电力法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