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区地上车位有规划,开发商可以与业主对地上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如该车位是占用业主共同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