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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律师
王辉律师
辽宁-鞍山
合伙人律师

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差别,酒后开车后果竟然这么严重?

交通事故2021-11-29|人阅读

安徽安庆,交警凌晨时接到报警称一辆车翻在河中,有人被困,交警赶到现场后立刻跳入水中,使劲拉开车门救出了被困司机。后经检测,被困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206mg/100ml。交警依法对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成年人经常会有喝酒的场合,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了酒就不能再开车了,但一些人就会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还有掌控车辆的能力,明知违法而为之,铤而走险继续驾车,殊不知酒后驾车不是仅有扣押驾照的后果,还有可能入刑。酒后驾车可能出现两种状态:酒驾和醉驾。这两种情形有一定的区别,受到的惩罚也不一样。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即使你醉驾没有构成任何实际损害,由于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也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醉驾的行为同时构成别的犯罪的,哪个罪名重就按哪个罪名去判决,而不会因为你醉酒迷糊了就判轻。要是有极端的情况,即借酒发疯,故意醉驾报复社会到处乱撞,一次性撞击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的,客观上基本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就有理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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