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防暑降温费上涨至每月189.7元
根据天津市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天津市自2008年起实施企业职工的防暑降温费待遇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联动机制,以此提高了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信息, 2020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月标准)189.7元,比去年每月涨了13.6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计四个月。
由于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受防暑降温费。